1.温梦杰的亦官亦商温梦杰

2.温梦杰的高智商犯罪手段

3.温梦杰的以商业惯例当幌子

温梦杰的亦官亦商温梦杰

农行的系统-农行电脑系统温梦杰

温梦杰,1956年出生在河北省乐亭县,年从北京金融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工作。1987年温梦杰成为北京工商银行科技处副处长,无论在专业领域还是在仕途上,他都是属于领导赏识、同事羡慕的者。

1989年温梦杰赴澳大利亚留学,攻读应用电子专业硕士学位。1992年毕业回国后,他和妻子一起创办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但是,公司做了几年也不见起色,他开始后悔轻易放弃了自己副处长的位置。

仿佛上天眷顾,1994年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引进科技人才。凭着曾经担任北京工商银行科技处副处长和在国外获得电子专业硕士学位的优势,温梦杰重新回到银行系统,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总工程师,把公司交给妻子打理。

由于温梦杰在业务上表现出很高的才能,加上曾经下海开办过公司,他很快就从一名技术人员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19年温梦杰升任北京农行下属的北京金信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1998年又被任命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亦官亦商,风光无限。

科技处是北京农行的一个部门,与北京分行下属的北京金信思创科技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职能是负责分行系统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负责设备、软件的购。

温梦杰的高智商犯罪手段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为拿到一张订单,许多供货商往往不择手段,而那些手握购审核大权的人借此轻松捞一笔,这就是购之外的潜规则。

温梦杰自己开过公司,自然明白如何收取回扣才不露痕迹。而且,温梦杰很不屑于要个十万八万的“小钱”,他出手从来都是大手笔,而且操作起来也足见其智商之高。

为了给自己索要的回扣提供一个存钱的“保险柜”,温梦杰让自己的侄子在南方证券北京方庄营业部开设账户,其后将索取的回扣陆续存入这个账号。后来为掩人耳目,温梦杰还让侄子用一个吴姓同学开了一个活期账户,将从营业部账户中兑现的现金存进该账户,再转入其他账户。通过这样一个颇为隐蔽的转移渠道,赃款几经转手后就没有了痕迹。

1999年初,在北京农行与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后不久,温梦杰就主动打电话给这家公司的老总,在一两句似是而非的客套话之后,那位老总明白了温梦杰的意思:他要这个项目利润的三分之二!

无奈之下,那位经理只好乖乖拿出了他们三分之二的利润。很快,一张40万元的转账支票顺利地转入温梦杰侄子开设的账户中。

用类似的方式,在温梦杰的威逼利诱下,一个个业务单位的一笔笔回扣款流进了他个人的腰包。6年下来,温梦杰共索取商业贿赂款1073万元、贪污公款432万元,涉案金额达1505万元。有专业人士计算过,温梦杰受贿、贪污数额竟占了北京农行与这些公司所签订合同总额的八分之一。

温梦杰的以商业惯例当幌子

与其他贪官不同的是,温梦杰收受的回扣和贪污的钱,并没有挥霍或者转移到境外,而是用这些钱进行房地产投资。温梦杰把贪污和受贿的钱,陆续投入北京最繁华的商圈建外SO鄄HO和阳光100的3套房产里面。

2004年6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接到一封举报信,举报温梦杰用巨资购买建外SOHO的商品房,其支出明显超过了合法收入。根据举报线索,办案人员迅速前往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进行查证。红石公司的财务资料显示:2002年11月温梦杰以其妻的名字购买了建外SOHO上千平方米、价值3400万元的3套预售商品铺面房,到2004年6月底已付款3200余万元。

2004年7月24日,温梦杰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在法庭审理中,文质彬彬的温梦杰不停地搓着双手,在被告席上挪动着身体,多次为自己的敛财行为进行可笑的辩解。

他认为收受回扣只是“商业惯例”而已。他认为自己拿的不是国家的钱,银行与业务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格都是在总行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的,他要的钱都是供货方的利润的一部分,没有给国家和农行带来损失。

“我要的这一千多万是利润返还款,是为了给单位员工谋。”温梦杰说,“金信思创实际上承担了科技处近一百名员工的、车辆、奖金等开支,月初我要考虑这些人的工资从哪儿出,月底要考虑奖金从哪儿出。”

“我唯一的错误就是没有保护好自己。”在被宣判后,温梦杰表示要上诉,他仍然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受社会风气和商业惯例的驱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