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泄露客户信息违法吗

2.银行 泄漏客户机密处理办法

3.泄露个人客户信息,可能给银行带来的行政责任包括

银行泄露客户信息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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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银行泄漏客户信息可能会构成犯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银行 泄漏客户机密处理办法

我国有许多法律法规对保护个人隐私作了间接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明确了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这是我国法律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最根本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六十条还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商业银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就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个人信息的集、保存及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等措施,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泄露个人客户信息,可能给银行带来的行政责任包括

1、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银行因违反个人客户信息保密义务侵害了客户隐私权等民事权益,还可能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包括两方面:一是对银行的责任,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二是对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包括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禁止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等。

3、刑事责任。

银行保密义务的责任来源

1、为客户信息保密是银行的法定义务我国《刑法》、《合同法》、《商业银行法》、《反洗钱法》、《储蓄管理条例》、《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09]60号)、《银行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4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对银行在客户身份资料、交易信息等方面的保密义务作出了规定。如《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该法第84条还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又如《刑法修正案(七)》中亦有类似规定,上述这些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中对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均作出相应规定,这些均是银行承担客户信息保密义务的法律依据

2、为客户信息保密是银行的合同义务

在银行与客户订立的相关业务合同中,通常都有信息保密方面的约定,以工商银行制定的格式合同为例,如《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该协议中约定了工行对个人电子银行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又如《房地产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工行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具有保密的义务;再如《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了工行与合作对方保险公司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等等,可见在银行为客户办理业务或签约过程中,均有为客户信息保密的约定性合同条款。

3、为客户信息保密是银行应承担的合同附随义务

客户在银行办理业务,与银行形成相关合同关系,包括各种储蓄合同、理财协议、存合同、结算服务合同等,这些合同除了对双方间服务事宜进行约定外,还对相关保密责任进行了约定,即使没有保密方面的单独约定,但根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就是法律上对合同相对方应承担彼此保密义务的后合同义务法律规定,因此,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即使合同文本未提及保密义务,银行方仍应为客户信息进行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第八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得向任

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