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应当按照什么要求进行

2.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实行什么保护

3.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什么泄露的保密措施

4.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什么保护

5.涉密计算机应按照存储处理信息的什么密级管理

涉密文件处理电脑系统要求标准_涉密文件处理电脑系统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信息输出要审批,打印管理员核对申请与实际文件是否相符,密级/页数等基础信息是否相符,无误后操作打印完成(输出机应该配属打印审计系统),打印管理员(或者载体管理员,具体看公司制度规定)对载体进行登记,由申请人清点签收。

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应当按照什么要求进行

密级。

为认真贯彻《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涉及国家秘密安全,根据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有关 政策法规 ,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各涉密科室确定涉密计算机,并确定专门涉密人员管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 措施 ,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四、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五、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六、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七、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和有关规定设立控制区,未经管理机关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定期或者根据需要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八、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其它 物理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标准。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实行什么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于不同涉密信息系统,应根据其安全等级确定相应的保护要求,包括物理环境、网络拓扑、设备选型、安全策略等方面。

功能架构设计要求。设计时要结合用户需求,确定系统功能实现模块、数据流向与处理方式以及各种技术措施,确保系统功能完整、安全可靠。

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系统建设应遵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比如密码算法、网络安全协议、入侵检测技术、IT系统审计规范等。

安全防护机制要求。包括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发现和防范,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执行信息泄露事件应急处置等。

人员培训与管理要求。建立严格的权限控制和审批流程,组建专业化的安全运维团队,同时开展系统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用户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总之,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应当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系统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什么泄露的保密措施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实行分级保护。

1.涉密信息系统是有一定的安全保密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是需要达到较高的安全等级的计算机系统。将涉密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实行分级保护。

2.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是我国唯一的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机构。同时对涉密信息系统采取技术保护的规定为: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什么保护

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含义

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存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涉密计算机应按照存储处理信息的什么密级管理

法律分析: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通常简称为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通俗地说,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分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规划,建设,测评,运行,日常保密管理按照bmb系列标准来建立管理和技术体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系统的密级,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保密测评机构进行检测评估,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运行使用管理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审计,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

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级、主要业务应用、使用范围和使用环境等发生变化或者涉密信息系统不再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